歷史背景
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的實現(創12:1-3):後裔成為大族→成為奴隸→服事法老→神興起摩西,行神蹟、降瘟疫,帶領以色列人越過紅海,脫離埃及為奴之地的轄制。摩西畏罪潛逃時的法老是杜得模西士三世(Tuthmosis III 1504-1450 B.C.)。杜得模西士家族把雅各遷入埃及(創46:27)時的喜克索王家族趕出埃及,也因此痛恨前朝大臣(約瑟)所遺留的後代而逼迫希伯來人(出1:8-11)。整卷書講述曠野漂流期最初的情形,特別是在西乃山賜下律法、會幕的建造。
文學分析
一、以地點區分:
1. 以色列人在埃及(出1-13:16)。
2. 以色列人在曠野(出13:17-18)。
3. 以色列人在西乃(出19-40)。
二、以內容區分:
1. 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(出1-18)→救恩。
2. 神賜律法(出19-24)→律法。
3. 神命令以色列人見會幕(出25-40)→敬拜、同在。
神學信息
一、出埃及
出埃及在正典中一再出現,可看出它是神在舊約中最偉大的拯救作為。以色列人,神的選民,卻在埃及地成為奴隸、廉價勞工,甚至忘記了神。但是神卻沒有忘記他們,祂尤其紀念祂與亞伯拉罕的約(創12:1-3、15、17),那時祂應許列祖,要賜他如星一般多的子孫還有一塊屬於自己的美地。
以色列人當初來到埃及,脫離了巴勒斯坦的飢荒,是應許實現的第一步;到了出埃及記的時代,那一代的埃及人已經不知道約瑟是誰。於是神在人無法想像的境遇中,興起了一位拯救者,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捆綁中帶出。
以色列人當初來到埃及,脫離了巴勒斯坦的飢荒,是應許實現的第一步;到了出埃及記的時代,那一代的埃及人已經不知道約瑟是誰。於是神在人無法想像的境遇中,興起了一位拯救者,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捆綁中帶出。
二、律法
神紀念與亞伯拉罕之約。(出2:24、6:4-5)其特色為憑信心接受(創15:6)、守約的方法是保守信心及行為正直(創17:1-2)。
神在西乃山與人相會,將律法賜下,以文字所寫成的條例為他子民整體和個人的生活訂下旨意。是按照「立約」的文件形式寫成,並指出律法的作者就是以恩典拯救他們的那一位。(出20:2)律法並不是與神建立關係的要訣,卻是維持關係、保持幸福的指南;律法是外加不是取代,並不足以取代信心的地位。(加3:13-14)
神在西乃山與人相會,將律法賜下,以文字所寫成的條例為他子民整體和個人的生活訂下旨意。是按照「立約」的文件形式寫成,並指出律法的作者就是以恩典拯救他們的那一位。(出20:2)律法並不是與神建立關係的要訣,卻是維持關係、保持幸福的指南;律法是外加不是取代,並不足以取代信心的地位。(加3:13-14)
三、會幕
亞當和夏娃在受造時並不需要在一個特定的地點與神會面。在伊甸園的任一處,他們都可以與神相見。但是人墮落犯罪後,基本上是與神隔絕的,因為神的本性乃是全然的聖潔。此時人必須到一個特定的地方見神。會幕就代表了神是那樣願意與以色列人同在。
所羅門時期,聖殿取代了帳篷式的會幕,但舊約所有神在地上居住的象徵,都是短暫、臨時性的。它們都指向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到來---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。」而我們終極的展望,便是將來的新天新地。
所羅門時期,聖殿取代了帳篷式的會幕,但舊約所有神在地上居住的象徵,都是短暫、臨時性的。它們都指向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到來---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。」而我們終極的展望,便是將來的新天新地。
經文:出埃及記ch.1-4
器皿的預備(出1-2)
法老要殺掉所有希伯來男嬰,同化希伯來人。但兩收生婆敬畏神而一概未做,留下摩西。神祝福他們,讓她們成立家室。施弗拉意思是「佳美的」,普阿意思是「光輝」。聖經記念敬畏神的收生婆的名字,卻完全忽略了偉大法老的名字。神記念敬畏祂的人。她們作生命的使者,神就賜福家室興盛。
摩西父母暗蘭和約基別(出6:18-20),屬利未支派。法老要把希伯來男嬰丟在尼羅河裏。希伯來書11:23 說他們因信神會拯救把摩西藏了三個月。然後把他放在籃子裏,在河裏漂。他在河邊被法老女兒收為義子,摩西的姊姊又找摩西母親來奶養他。全權信實之神的手在安排每一個細節,目的就是要藉摩西拯救祂的百姓。摩西的意思是「水中拉起」,指明他是蒙拯救的。後來摩西被帶回家奶養,他的母親教他許多對真神的信仰,直到3、4 歲。這對以後長大的摩西有深遠影響。聖經再一次告訴我們,兒女對神的認識的責任在父母身上,而且越早越好。
摩西父母暗蘭和約基別(出6:18-20),屬利未支派。法老要把希伯來男嬰丟在尼羅河裏。希伯來書11:23 說他們因信神會拯救把摩西藏了三個月。然後把他放在籃子裏,在河裏漂。他在河邊被法老女兒收為義子,摩西的姊姊又找摩西母親來奶養他。全權信實之神的手在安排每一個細節,目的就是要藉摩西拯救祂的百姓。摩西的意思是「水中拉起」,指明他是蒙拯救的。後來摩西被帶回家奶養,他的母親教他許多對真神的信仰,直到3、4 歲。這對以後長大的摩西有深遠影響。聖經再一次告訴我們,兒女對神的認識的責任在父母身上,而且越早越好。
神對摩西的磨練、顯現、和呼召(出3-4)
摩西的三個40 年:
(1)「我能」:王宮中40 年,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。他出來看望自己的弟兄,用拳頭拯救同胞,屬血氣之勇。
(2)「我不能」:神必須把他放在米甸曠野牧羊40 年,使他認識自己的老我,不能為神的國度成就任何事。
(2)「我不能」:神必須把他放在米甸曠野牧羊40 年,使他認識自己的老我,不能為神的國度成就任何事。
(3)「神能」:出埃及後40 年經歷了我不能,但神能,使他認識神也更認識自己。憑血氣在教會裡事奉,事倍功半,讓人頭痛;為懷才不遇受委曲而流的眼淚,無永恆價值。唯有常常親近主,認識「我不能」而「神能」,才能事半功倍;唯有常常對付自己的罪性和舊我,向主認罪悔改而流的眼淚,才有永恆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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