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期(二十三1~14)
二十三章至二十五章是在論說選民當如何運用時間,特別在一些節期裡應做些甚麼事,可見神非常重視子民的時間運用,所以在這裡給予指示,讓信徒知所遵循。在題說一連串的節期之先,摩西首先提綱挈領地講述節期的目的要點:
.聖會──這是本章常用字,並清楚說明凡是節期均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,可見節期假日非為人享樂而設,乃是敬拜聚會的日子。
.耶和華的──以色列人的節期不是以人為中心,因為節期是「耶和華的節期」(2、4),逾越節稱為「耶和華的逾越節」(5),教導信徒即使放假,信仰生活不能中斷,假期節日都屬於神,在那些日子也應為主而活。
.不可作工──節期除了看重與神敬拜相交外,也是神對人的眷顧,讓勞碌的工作者能放下工作,盡情休息,預嚐新天新地的喜樂。
除了這些節期的神學教訓外,本段提到逾越節及無酵節和初熟節,這幾個節看來乃一個節期的幾個階段和重點:逾越節記念神過往為以色列人成就的救贖,也預表將來神的普世救恩;無酵節預表主耶穌這位神的羔羊,要除去世人的罪,成為純淨聖潔;初熟節則預表基督為初熟的果子(林前十五20)使信徒也成為初熟的果子(雅一18)。
五旬節(二十三15~25)
.向神表示知恩圖報──五旬節時以色列人要向耶和華獻新素祭,將收成的細麵烤成搖祭的餅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(17),表明認識神的恩祐,並且願意奉獻歸神。在這搖祭的餅,指明必須加酵,與一般素祭不同(二4)。加酵的餅是以色列人普通和喜悅的飯糧。因為加了酵,所以不能燒在壇上,只可作搖祭。
.將初熟美物獻予祭司──「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是獻給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。」(20)事奉神的人有權靠福音吃喝(林前九4),信徒當加倍敬奉(提前五17),將最好的給他。
.與窮乏人分享恩惠──22節可說是五旬節律例的總論,不可盡取神賜享的收穫,必須效法恩慈的神,與需要的人分享恩典。
與神同在的表記(二十四1~19)
本段補充教訓以色列人應如何過平常的日子。金燈臺和陳設餅是會幕中的聖物,但本段只提及這兩物件,其他聖物如祭壇、香壇,甚至聖潔的約櫃卻隻字未提,顯明這段聖經並非指示敬拜儀式及象徵教訓,而是教導信徒如何在神面前生活。
.每時刻與神同在──本段聖經四次提及「在耶和華面前」(3~4、6、8),金燈臺的燈要常常點燃,從晚上到早晨都要發亮,說明即使工餘休憩,甚至睡眠,信徒都活在神的面光中。陳設餅由安息日開始在耶和華面前要連續擺放一週,然後由新餅替換,可見日復一日地,人無任何時刻可以離開神的光照而生活,所以這是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(3)。
.金燈臺燈光長期燃點──以色列人將橄欖搗爛泡在熱水內使油浮起,這樣的油比醡出的更精。金燈臺日夜發光有兩個神學意義:對神的仰望:光在舊約中有神創造的大能(詩一三六7;雅一17)和救恩的眷顧(詩二十七1),神不間斷地保護照顧仰望祂的人;神對人的吩咐:那吩咐光從黑暗?照出來的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?,叫我們得知神的榮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(林後四6),而信徒在世為光,要照在人前,叫人看見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神(太五16)。
.陳設餅長擺在神前──如8節所說,陳設餅是常在神面前作記念的,十二塊餅代表十二支派;餅也是以色列人日常的食糧,人應記念每日賜飲食的造物主。
安息年(二十五1~7)
.安息年──安息年是安息日的延伸,兩者都稱為守安息(2,二十三3),是神賜福的日子(21;創二3)。安息年有幾點神學意義:停止勞碌的工作:暫享安閒的樂趣,對今日拼命忙碌工作的人是當頭棒喝。信徒並非為工作而生活,勞碌事奉是為使更多人(當然包括自己)享受神賜予心靈和生活的安息;使窮人獲益:地在安息年所出的,要給你和你的僕人、婢女、雇工人,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(6),其實不單是窮人,連自然界和地都得享神的安息(4)。
禧年(二十五8~55)
禧年較安息年更具預表性,從主耶穌的引用可知舊約先知實在期望及預告禧年的來臨,而耶穌在世的事奉正好引進神預言的國度,「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」(路四19)。所以應該注意禧年預表的教訓,過於計算和探究選民如何運用禧年。
神的主權──一切禧年的安排乃基於創造宇宙者絕對的主權,本段首尾呼應地帶出這個主題,以「地是我的」(23)為始,「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」(55)結束,宣告本段所講
論的地和人,都須按神的心意去仰望和履行禧年的指示。從禧年主權的安排,可有下列幾方面教訓:
客旅寄居無權永擁財物──「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(23),既然非物主,即使擁有財物也不應視為己有,只可視為受託作有期限的管理,禧年一到,地和人的主宰之指示臨到,必須將地易手,讓人自由(28、54)。
人與地的主宰有權安排買贖──「贖回」是本段之鑰字,曾出現十多次,顯示暫時託管並非擁有主權,人可以付出贖價取回人或地的自由權,如果自己缺乏能力,親人也可為他代贖,這正是基督代贖的明顯預表。
遵命是福(二十六1~13)
本章與申命記二十八章內容相同,列出對神命令的兩種反應所帶來相反的後果,遵命蒙福,違命招咒。
.蒙福的條件(1~2)──「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……我是耶和華」是第一誡,「不可立雕刻的偶像」是第二誡,「要守我的安息日」是第四誡。神賜福的條件就是要人敬畏耶和華,遵守祂的誡命,「神向愛主、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。」(但九4)
.多方的福氣(3~12)──本段總括了六種實際的福氣。玆列舉如下:
豐富收成(3~4)──以色列國以農業為主,巴勒斯坦河流不多,水源不便利,豐收必須靠賴及時的甘霖。神降時雨,土產得以豐收。
享受平安(5~6)──除了沒有惡獸和刀劍之災外,更可「安然居住」,心靈安舒,國泰民安。
戰無不勝(7~8)──縱然有敵人興兵犯境,神卻賜予勇力,以色列人雖以少卻能勝多,「仇敵必倒在你們的刀下」並且被追趕。
人丁旺盛(9~10)──生養眾多是神所賜的福氣。
神常同在(11~12)──「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……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」。
永享自由(13)──「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,叫你們挺身而走」,這是勞苦擔重擔得享安息的預言。
悖逆招詛(二十六14~39)
古代近東的盟約中,必帶著祝福和咒詛二者,通常都是咒詛比祝福項目長一兩倍,目的為警戒人勿觸犯盟約。同樣在神與人的盟約中,違命的咒詛也比順命的祝福多。
.違命的咒詛──總括來說,違背神命令所招致的咒詛,與順命所得的祝福相反。本段可歸納四方面的咒詛:
1.物質減少。舊約屢次借喻「杖」來代表人所倚靠的糧食,折斷杖(26)即表示糧食斷絕。素常婦女均在自己家裡烤餅,十個女人即十家的代表,竟能在同一個爐子上烤餅,可見所烤餅的數目之稀少。原因是神降災(21)、野獸吞吃(22)、瘟疫天災(25),加上仇敵擄掠(25)以至缺糧。
2.國勢極其衰弱,甚至被分散在列國中(33)。
3.人的靈和神志失常,經常驚惶不安(16),因所撒的種被仇敵吃掉而感到極度失望(16),心神恍惚而虛怯慌亂,無人追趕卻要跌倒(36)。
4.信仰上失卻神同在的安寧,神要毀壞邱壇(30),聖所也變為荒場,即使獻祭神也不收納(31)。
.違命中的恩典──神其實並不喜悅降罰,祂絕不會因人偶然違背祂的命令就施行咒詛,唯有違命者堅持厭棄神的律法,不遵行一切誡命(15),行事與神敵對(21、23、27)才被迫加以管教。雖然如此,在咒詛中仍有祝福,使人得回因悖逆而失的安息。神的管教其實是為了施行祝福。
十輸其一(二十七30~34)
一.獻十分之一的意思
1.這是當納的(瑪3:10),表明這是應歸給神的。
2.是神的(利27:30),表明這所有權是屬神的。
3.這是表明對神的尊敬(來7:4)。
4.這是表明對神的感恩。神給我十分,我歸還一分(創14:20),並且在獻十分之一時存着感恩的心。
5.這是蒙福的標誌。蒙這麼大的福,現在獻上(創28:22)。
6.這是供應聖工人員之需要,使他們專心工作(民18:21-28)。
7.作為供給貧窮者的需要。每三年一次(申14:28-29)。
8.使神家有糧(瑪3:10)。就是使聖工的進行不至缺乏。
9.是每個人都能作到的,最公平的。
二.如何獻十分之一?
1.凡經過手下的,即凡屬我們自己淨得的利益。
2.第十個好壞都可以歸神。在神眼中,歸祂的都為聖。
3.要送入倉庫,即交給教會或自己另行保管,並善加使用。是專為神而用的,可以禱告看需要。
4.不可借用十分之一,不可將十分之一用在自己的需要上。
5.要即時為神用去。或按時用,一個月或三個月用一次。所得可先禱告,求主賜足即可以。
6.不要存得利益的心去獻十分之一。神雖應許要開天上的窗戶,但如果不開窗戶,我們仍然是忠心去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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