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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

出埃及記-旅程與立約 (10/10陪讀資料)

經文:出埃及記ch.16-20

曠野中的埋怨:基督徒的四大問題(出16-18)

    以色列人出埃及一個月後,沒食物吃,而埋怨摩西,寧可留在埃及作奴隸,也不要死在曠野(出16:1-3;數11:4-6)。神賜下嗎哪和鵪鶉給他們作食物。神一週六日供應嗎哪,持續40 年,直到第二代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為止(書5:12)。這是一個超自然現象,不能用自然現象強加解釋。後來百姓貪食鵪鶉遭到神的懲罰(數11:18-20、31-34)。神規定收嗎哪的條例,是要他們學習遵守神的命令和安息日。耶穌說祂是天上賜下的真糧(約6:31-33),新約也強調神的話就是屬靈的食物。基督徒若不看重神的話,沒有常常有系統地讀經,長久下來會失去為真理作見證的能力,因此而逐漸世俗化。
   
    以色列人在曠野埋怨沒水喝,神使磐石出水(出17:1-7)。亞瑪力人住在西乃半島曠野(利非訂),可能是以東人的後裔(創36:12),以色列人的世仇(數14:43-45;撒上15、30),專門偷襲他們的老弱婦儒,搶奪財物,所以神惱怒他們,要以色列人把他們消滅(申25:17-19)。摩西何時舉手(禱告),以色列人就得勝,何時垂手,亞瑪力人就得勝(出17:11),表示禱告是得勝的秘訣;亞倫和戶珥代表禱告的助手,說明團隊禱告的重要。耶穌說信祂的人要從他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來,指信的人要受聖靈(約7:38-39),且得著能力在全地為主作見證(徒1:4-8)。以色列人要學的功課是舉手禱告,不再是埋怨多禱告少。一個不禱告的信徒是一個屬靈生命近乎死亡的信徒,因此失去聖靈的能力。

    神用那麼大的神蹟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脫離埃及,使水變甜、賜下嗎哪、鵪鶉。但他們再次因水少而抱怨。摩西說他們是試探神,因為他們埋怨摩西就是埋怨神,與神爭吵(出17:7)。從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記載,神非常不喜悅人的不信和埋怨。教會裡常發生弟兄姊妹埋怨毀謗神所設立的同工和牧者,失去見證合一的能力,其原因還是來自平常不看重讀經和禱告。教會同工和傳道人對於這些類似的弟兄姐妹甚是極其擔憂,除了為他們禱告還是禱告,或許神願意開恩憐憫,使這些事遠離弟兄姐妹。

    摩西聽從岳父葉忒羅建議,自己負起教導神的話,然後選擇遵守神的話、有才能、敬畏神、誠實、不貪財的人,授權給他們,分層負責,作千、百、十夫長去管理百姓(出18:17-23)。這是教會中選擇事工負責人、小組長應有的條件。這也讓我們看到小組事工的重要性。在新約裡,每一位信徒都領受屬靈的恩賜,都為基督的肢體,都要參與服事。所以,全部一起服事,和組織性地分層負責,兩者之間要達到平衡。若不看重同工的栽培,容易失去遵行大使命的能力。教會訓練門徒,以栽培新同工。唯有看重門徒訓練和同工領袖的栽培,才能掙脫「80%的會眾享受20%的會眾的奉獻和服事」的罪和咒詛,而小組是解決此問題的最佳場所。

西乃山之約:十誡(出19-20)

    神先將祂的子民從為奴之家拯救出來,然後立聖約,要求他們作祂祭司的國度,聖潔的國民。百姓當時異口同聲說要遵守凡神所吩咐的(出19:7-8)。但事實上他們在曠野一再地試探神,硬著頸項存不信的惡心,最後都死在曠野。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,這些百姓用嘴唇敬拜神,心卻遠離神。他們的軟弱是我們的警戒。律法不使人稱義,乃是叫人知罪。在律法下,我們是無力自救的人,不靠律法得救,乃是信靠耶穌得救。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,是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我們的神,其次是愛人如己,這是律法的總綱。

    律法分成誡命、典章、律例三部分。誡命(十誡)是律法的總結。典章是行事為人生活的規範,也是民法,包括有關尊重人生命之例,尊重人財產之例。律例是敬拜事奉(宗教生活)的原則,包括敬拜禮儀之例。十誡可以分成兩部分;前四誡是人與神的關係,後六誡是人與人的關係,這當中以孝敬父母為首,是唯一帶應許的誡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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