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民數記-16-20 (01/02陪讀資料)
經文:民數記ch.16-20
大背叛(十六1-35)
(一)關於流便的子孫大坍和亞比蘭反對摩西領導權柄的叛變。這事件僅僅在申命記十一章六節和詩篇一○六篇十六節以下得知。兩次背叛的原因可能純粹出於嫉妒和滿足己慾。曾經有一段時期,流便是一個強大的支派,但此時已削弱了。哥轄人(可拉家庭)當然是利未支派,很可能在最初開始時是祭司,但後來他們的職務只限於聖所的音樂方面。所以也許在這一章後面,我們得悉那種在所有體中發生的權力鬥爭,甚至上帝的百姓也不例外。
(二)可拉聚集的人不是十一章四節所說的『烏合之眾』,而是『首領……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』。他們的行動是有思想有目的的,而第十五節顯示他們給耶和華獻了祭。他們的確認為應先在上帝面前表示謙卑,之後才向摩西和亞倫表達有誠意──雖然錯誤──的譴責。經文之中有一個靈巧的雙關語,因為『首領』這個詞和他們用來指控(3節)的『自高超過』一詞來自同一詞根。當然,他們才是自高自大。進一步的諷刺是在稱他們為『有名望』的描寫包含進一步的諷刺,字面上意思是『有名的人』。被逐的人,或者用現代俗語:『無名氏』,是『沒有名的人』(伯三十8),但是要出名,意味要在眾人之中有名。他們想得到名聲,導致從耶和華那裏被逐出,因此到了那個時候他們被稱為上帝的敵人。他們控告摩西和亞倫『擅自專權』。他們說得理直氣壯,並且聲明:『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』。當然是真實的(見出十九6);但是他們看不見上帝揀選摩西和亞倫在會眾中的特別身分。無論牧師、先知或傳道人都不比任何其他本地的信徒更為聖潔,但是他們在本地會眾和廣大的教會之中擔任的角色是上帝賜予的。兩方面的真理都要認識它。在教會歷史上的多少異端和背叛,都是因為過分強調一個真理卻損毀另一真理而衍生出來的。
(三)摩西在這一次的反應不是一位代禱人。他反而自己俯伏在耶和華面前,並把事情交託給祂。這是一項聰明的決定。惟有耶和華才能『指示誰是屬祂的』(5節)(比較提後二19:『主認識誰是祂的人』)。但是在這個情況下,挑戰是來自另外的上帝的受膏者(8節)。這不是一種平信徒對聖職人員的爭論,而是聖職人員對聖職人員的爭辯,當摩西把他們的話轉過來問他們時(比較7節和3節),就清楚可見。它是一場關於祭司權柄的爭辯。而真正得失攸關的,究竟是否所有的人都願接受上帝的權柄。正如十一節問道:『亞倫算甚麼?』批判亞倫即是批判上帝。出埃及記十六章二至八節是一段雷同的經文,他以一種斷然的聲明作結:『你們的怨言不是向我們發的,乃是向耶和華發的』。摩西在本章廿八節以下,說了類似的話,而事實證明他是對的。
亞倫的杖(十七1-13)
這一章記載敘說亞倫那根毫無生命的木棍怎樣煥發而活現生機。每一個支派都有他們的杖,這些杖都放在會幕裏等候耶和華對他們施工。祂將使他們當中之一根『發芽』,作為該支派被揀選的記號。第八節中我們看見不僅僅亞倫的杖被選上,不獨神蹟般地活了,出現『發芽』,而且還『開花』和『收了杏子』。這完全是為亞倫庇護,並且說明耶和華的喜悅非常明顯地與他同在,甚至長出了超過所需的多餘果實。
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和報酬(十八1-32)
第一段是一至七節,關於利未人的職責。聖所被看作所謂『承擔』一種屬靈的能力;把這個暗喻繼續發揮,祭司就是把這種能力傳遞給百姓的『傳導者』。更進一步,祭司必須『去除』它的危險一面(見5節)。在這種意義上,他們為百姓『承擔不法的罪孽』。他們必須為他們本身的罪過行贖罪祭(利十六6),並且為不經意弄髒聖所贖罪(利十六16),這樣便可避免所有牽涉其中的危險。第六節強調了在上帝的計畫中,利未人的服事與祭司的事奉同樣是必需的。他們成為祭司是一種『賞賜』,但這只表示必定要把這恩賜『歸於耶和華』。
第二部分是八至二十節,記載祭司的徵稅和報酬。祭司每日的糧食,是從百姓的奉獻『存留』得來的。翻譯成『預留』比第九節中的『存留』更好。必須注意的是,只有某些祭物是他們適用的,『作為他們的分』。他們不能隨意取得自己想要的。當然,那些被燒在祭壇上的,是屬於上帝的部分。其餘的某些『聖』品可以由祭司的家眷分享,但有一些是『最神聖的』,這些不可以離開至聖所,除祭司以外,任何人都不可吃(比較利六16,24)。
第三部分是二十一至二十四節,關於利未人一般的什一奉獻。在古代的近東地區,十取一的奉獻很是普遍,而且肯定是在以色列實行的。在早期,每三年會撥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和窮人(申十四28-29)。根據這一段經文,後來的情況是每年的十分之一歸給利未人,但並沒有提及幫助經濟困難的人。耶穌在那裏譴責法利賽人過分熱衷什一奉獻的具體內容,而忽視原來隱藏在裏面的原則。
第四部分是二十五至三十二節,關於祭司從利未人特別取得的十分之一。利未人要從所取的什一奉獻中選擇十分之一的精華交給祭司。他們自己的什一是指因『服事』所得的『報酬』。上帝的使者不需要因為接受上帝百姓的供養而羞愧,但他們要記得他們的『報酬』是來自人們給上帝的奉獻。
紅母牛潔不潔之民(十九1-22)
看到這邊其實會有些疑問,『它使污穢的得清潔,卻使清潔的污穢。』也許這個禮儀被建立是為了對照出埃及記二十二章,該段敘述百姓製造的『金牛犢』被焚燒,它的灰與水混合,叫以色列人喝。在那裏百姓褻瀆了耶和華,本段說祂定規了一個潔淨百姓的方法。那麼這頭牛必須形態完美和只有耶和華是牠的唯一主人。牠是『紅』色的,也許象徵牠的血的重要,並且把它用火燒,這火進一步用作象徵純淨的工具。文中不尋常的短句『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』是一項標誌了它的重要性,也就是說,它是從上帝而來的刻意曉諭和特定教義。這些象徵顯然標誌與死亡的對抗。母牛和用品的紅色代表血,而生命是在血中(創九4,利十七11);香柏樹以長壽著名;『流動的水』(17節)字面上照希伯來文被稱為『活水』。耶穌以祂的寶血使我們得這完全而奇妙的釋放,致能脫離死亡(約六52-59),並且賜給我們美好的『生命之水』(啟廿一6)。祂是毫無暇疵的,並且是唯一不曾負過罪軛的。祂是那位在上帝的城外獻上自己為祭的,祂並非在被迫的情況下,而是完全信託和自願順服,這個事實使整個救贖更加完美。
神蹟與恩典(二十1-29)
未達到應許之地以前,以色列人在巴蘭的曠野徘徊之後,穿過尋的曠野來到加低斯。在這裏他們再次發出怨言,而事實上這段插曲跟出埃及記十七章一至七節的記載是相同的。我們看見摩西的家庭中沒有一個成員進入應許之地;事實上,他自己、哥哥亞倫、姐姐米利暗都沒有與以色列人一起進入應許之地。而那些還活著的人,發現事情不像他們所願,竟然來到沒有『水』的又一個試煉之地,因此寧願再次求死。他們再一次說話攻擊摩西和亞倫,既沒有勇氣也無信心去面對將來。在我們的人生也經常發生這種情形,當前途看來可怕,或者毫無保障時,我們希望困境消失。這裏百姓吵著希望死了比要面對明天的試煉還好。我們必須回應呼召去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。他們對情況的估計並不十分準確。但是他們有的是耶和華,並且可以自由地敬拜和跟隨祂。那才是真正甘美的食糧(申八3,那裏情況相似,人們求耶和華提供食物,而要學習的功課是『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』)。在出埃及記十九章四節,耶和華沒有說祂帶領他們到曠野,而是帶他們歸向祂自己。這裏也是一樣,但是他們因以自我為中心而沖昏頭腦。摩西和亞倫再一次代求,『耶和華的榮光』也再次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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